
游学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贵阳专业房地产律师解读:商品房认购书等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2012-11-28 09:11:12 来源:游学律师
本文只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咨询贵州贵阳专业房地产律师
游学律师:136
商品房认购书等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一定条款。什么条款呢?就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款,该条规定为:“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协议》中的条款有了上述主要内容,那么《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协议》等同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果《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协议》中的条款没有上述主要内容,那么《商品房认购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两回事。
- 大家都在看

合同协议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http://www.ynlvshi.com/e/space/info.php?InfoID=832&mid=7&userid=5 劳动合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